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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严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渣土行为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建筑垃圾产出量也越来越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乱象给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执法队员查处正在倾倒建筑垃圾车辆)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兴胜执法所执法队员在辖区巡查时发现在科教园区鄂尔多斯市三中南侧、鑫通园区移动C区附近、布日都梁空地上有人使用三桥翻斗车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当事人未能出示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用于运载建筑垃圾的三桥翻斗车10辆。

城市的整洁有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下一步,东胜区城管将加大对随意倾倒垃圾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强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法律意识,一是加强执法,加大渣土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力度,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因不密闭覆盖、带泥运行、沿途抛撒滴漏而造成的城市道路污染等不规范运输行为。二是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渣土行为立即制止,并对违法相对人进行调查追责,实施精确打击,确保整治效果。三是加强整改监督。对已整改的区域和点位,发动周边群众监督,发现偷倒建筑垃圾渣土行为及时举报,形成群防态势。

(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兴胜执法所 祁玉荣)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