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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啤酒齐下肚!居然还敢驾驶大货车上路?

为深入贯彻全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近日,东胜交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部署警力开展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取得重要战果。

2020年9月19日01时05分,东胜交警巡逻至东康线6公里加500米处道路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涉嫌违反禁令标志驶入东康线,民警拦停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驾驶人范某某带回东胜区交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询问,范某某交代了其酒后驾驶的全过程:9月18日23时许,范某某在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送完货后,驾车途经一饭店用餐,期间饮用白酒、啤酒若干,喝酒后的范某某将交通法律法规抛在脑后,心想夜已深,不会有交警上路查车,打算乘着夜色酒后驾车离开鄂尔多斯,不料刚上路就被东胜交警查获。

后经鄂尔多斯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范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0.47mg/100ml,为醉酒状态。目前范某某已被东胜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酒后驾驶大货车上路更是危险重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大货车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