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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水泥罐车 这个司机胆子够大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艾文涛)7月11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交管大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查获一名酒驾司机,这名酒驾司机被查时驾驶的竟然是重型水泥罐车。

据介绍,当天9时40分左右,回民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交警在通道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水泥罐车由北向南驶来,由于该车辆禁止在本路段行驶,交警立即将其拦下。在纠正违法行为过程中,交警发现该车辆的驾驶身上散发出酒味,可能有酒驾的嫌疑,随即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且驾驶的是营运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