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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纪委监委接受“自治区档案工作一级单位”测评

根据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档案工作测评自治区一级单位的申请,受自治区档案局委托、巴彦淖尔市档案局组成测评组,于8月6日对五原县纪委监委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测评。

五原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林玉平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纪委常委刘丽萍主持座谈会并陪同检查。

测评组实地参观纪委监委智慧档案室及智能化设施,现场检查了部分文书、照片、实物、电子等档案材料的保存情况及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并就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刘丽萍并从档案管理工作基本情况、条件保障、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

测评组在认真合议的基础上进行了测评,测评组一致认为:五原县纪委监委领导重视档案工作,依法建立和完善了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为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奠定了基础;档案工作基础业务扎实、规章制度健全,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编制适用查找的手检目录和机检目录,提高了档案利用水平;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档案数据库、多媒体智能管理系统及智慧档案室,实现全程保密条件下的远程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推动纪委监委档案管理工作向现代化高端智能迈进。

同时,测评组提出以下建议,五原县纪委监委领导要一如既往重视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档案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基础业务技能,加大档案信息开发力度,更好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高效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的要求,对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评比和表彰。

经测评,五原县纪委监委机关档案工作取得了98分,测评组一致同意测评为机关档案工作自治区一级单位,测评组现场授予五原县纪委监委“档案工作测评自治区一级单位”牌匾。

(来源:五原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朱绍安)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