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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价格杠杆撬动停车位“快循环”或有可为

随着城市车辆保有率的不断上涨,停车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停车乱、停车难、治理难、车位周转率低等问题已成为“城市之痛”。为解决停车乱象,让静态交通秩序井然,我国不少省市陆续开始分批逐步实施道路停车改革,通过对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等方式利用经济杠杆来盘活停车资源,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而一些城市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多措并举让公共停车位实现共享

道路两侧的公共停车位本是社会公共资源,应该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连日来,记者通过走访调查报道了我市城区的公共停车位频繁被“长停车”和“僵尸车”占用,对此,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应对,并将通过试点路侧停车位收费管理、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等多项举措实现停车智能诱导,以此缓解停车难,提高公共停车位的周转率。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内蒙古社科院研究员陈红艳。她说:“公共停车位并不是免费的午餐。作为公共资源,效仿其他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在城市商圈、人流密集区域等周边交通繁忙的路段合理收费来提高车位利用率是可取的。但停车收费也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也需要科技手段来给予公共停车位管理上的支撑。停车收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快车主的办事效率,也能防止有人以公充私长占车位,从而提高车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

内蒙古荣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表示,城市的文明程度既取决于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也取决于相关部门的精细化管理和长效的监管机制。对占用停车位公共资源的行为,只有多措并举才能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公共文明意识。“一线城市有相对先进的管理模式,二、三线城市目前也处于管理摸索阶段。城市道路作为社会公共资源,为了缓解停车难,政府施划公共停车位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也能降低车主的成本费用,方便车辆的停放,而这一初衷在实践过程中实际已经变味走形,出现了住户、商户等长时间占用致使急需使用的流动人员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导致了公共停车位利用率低、周转率不高的现状。”苗荣盛说,“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可以参照一线城市或沿海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施设备通过电子化管理来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在商圈周边停车位需求较大的区域,对超出限时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应该收取高额的费用,以使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资源能够被社会公众所共享。第二,为了提高有效管理,相关部门应该制定规范性的文件对车辆管理进行规范,同时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设置流动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让公共资源能真正普惠于社会大众。”

这些城市的做法值得借鉴

北京市

从2019年12月1日起,北京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在门头沟、房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区实施后,标志着路侧电子停车收费已经覆盖全北京市。

据了解,我国在停车电子收费领域已进行过一系列探索,在经历了咪表、PDA、地磁、视频桩收费之后,北京采用了第五代路侧停车收费装置——高位视频(AIpark(爱泊车))进行路侧停车综合治理工作。而其道路停车缴费已取消了人工收费,主要通过“北京交通”APP来完成。该APP除具有对道路停车缴费、开具发票等基础功能外,还增加了地图导航至附近道路空余停车位的功能,同时多笔停车订单可批量缴费、合并开具发票。与此同时,为方便停车人缴费,北京市还拓展了多种线上和线下的缴费渠道,除“北京交通”APP外,还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ETC、一网通、云闪付等5种支付方式,线下则实现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网点的现金缴费服务。

乌鲁木齐市

从今年3月31日起,乌鲁木齐市分批次对路侧停车泊位试行人工服务和收费。按照《关于乌鲁木齐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乌发改收费[2019]774号)规定,商业区及医院周边车流密集区域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按现行二类地段收费标准;居住小区周边区域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按现行三类地段收费标准。二类地段白天时段每车首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一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之后每半小时3元;夜间时段停车每车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最高不超过5元。三类地段白天时段停车每车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之后每半小时1元;夜间停车每车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最高不超过5元。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不收取停车服务费。

杭州市

杭州启动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的时间比较早,也是我国最早使用咪表的城市之一。2008年,杭州市就在马路上划设路侧停车位,辅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促使停车管理有章有序,同时出台了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相关实施办法,并定制开发“贴心城管”APP,该软件包括找车位、找公厕、停车缴费等便民服务功能。另外,为了方便小区周边居民停车,杭州市施行道路停车包月服务,只要符合条件,如果小区周边有位置就可以申请购买停车包月服务。

深圳市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界定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属于公共道路资源占用费,为行政性收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拥堵、交通科技创新等工作,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这也为深圳市治理交通拥堵及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深圳在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的同时上线“宜停车”APP,调剂公共停车资源,运用高位视频技术实现“无感出入、无感支付、无人值守”的人工智能停车管理。(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云艳)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