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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群众拿到了暖心钱

日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白泥井人民法庭副庭长周娜、干警郝良飞到王爱召镇新民堡村,与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共同调解一起征地补偿纠纷案件,双发当事人当场拿到征地补偿款39000元。

甲某与乙某系叔侄关系,甲某一直在外打工,多年前将社集体分给自己的土地口头承包给侄子乙某。乙某承包后便进行改造、种植。在修建“三风线”哈石拉川大桥时乙某承包甲某的地被征收。后因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叔侄闹僵,互不来往,部分征地款也因纠纷未能及时发放至甲某与乙某手中。

在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后,白泥井人民法庭副庭长周娜根据多年征地补偿办案经验迅速归纳了两处争议焦点,即争议土地权属和征地补偿款分配数额,并在调解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具体法条及征地补偿标准向甲某与乙某充分释明。经过近两小时的耐心调解,甲某与乙某叔侄二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重归于好,甲某当场拿到征地补偿款27000元,乙某拿到征地补偿款12000元。

疫情无情,人有情,在即将到来的春耕时节,白泥井人民法庭将在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王爱召镇、风水梁镇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更好的化解基层矛盾,解决基层纠纷,为全旗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供稿: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白泥井人民法庭 郝良飞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