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临河区法院疫情期间实现刑事案件在线“隔空”庭审

“被告人,是否能听清我说话?”

“能听清”

3月4日上午,临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与往常庭审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刑事被告人出现在看守所内的远程视频法庭里。

疫情期间,为了充分保障刑事审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区法院积极与区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身处看守所的刑事被告人进行了在线“隔空”庭审,敲响了临河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的第一槌。  

庭审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辩护律师全程佩戴口罩,审判法庭的影像通过视频系统传输到看守所内远程视频法庭里的显示屏上,同时,身处看守所的被告人画面也传输到法院审判法庭内的显示屏上,双方可以实现同步视频通话,进行“隔空”质证和庭审陈述等。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传送流畅,各环节衔接紧密,井然有序,并全程录音录像,保证了庭审公平公正、有据可查。

在疫情期间实现刑事案件的远程视频庭审,不仅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聚集,避免了疫情传播,而且刑事被告人无需法警在看守地点和法院之间往返押解,杜绝了押解安全隐患,确保了抗击疫情与开庭审理两不误。

(付凯敏)

[责任编辑:张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