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林鹰等25名被告人 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11月13日上午,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林鹰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案系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二例公开审理的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鹰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林鹰为组织、领导者,以孙俊峰、张冰、赵立娟、曹利军为骨干成员,以吴淑云、薛凯华、李前永、黄嘉斌、张海峰、姚健、周晓宇、李立伟为积极参加者,以梁明占、石全、雷海星、王雷、施清、张乐乐、邱喜、郭雅清、王新鑫、卢雪、孙焕焕、纪东平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基本固定,层级分明,人员众多。以被告人林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骗取贷款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该组织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该案证据材料较多,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专门抽调资深精干法官组成合议庭。庭审前,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制定开庭预案,为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受邀旁听庭审。整个庭审过程预计需要5天,案件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