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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为流浪乞讨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2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救助管理机构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他们撑起安全“保护伞”。

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对所有求助人员实行身体检视和登记工作,凡进站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状况,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并按其规定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对新入站人员安排在与其他受助人员分开的观察区域食宿,每日测量体温不少于2次。救助管理机构实施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除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外,原则上不对外开放。疫情防控期间,各救助管理机构暂停受助人员送返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救助管理机构通过报纸、网站或微信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并协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减少其暴露感染和感染后传染他人的风险。从1月20日~2月17日,全区救助管理站救助总量为603人次。

[责任编辑:韩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