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 2020-01-21 15:53:36 新华网 0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记者温竞华、田晓航)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