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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强化多项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正北方网讯(正北方网北方新报记者 查娜)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进入2020年以来,受静稳、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呼和浩特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呼和浩特市政府连续两次发布预警预报,特别是1月10日12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为全面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对《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启动后的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不断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在前期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应急响应的情况下,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同时,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分批次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纳入重污染天气橙、黄色预警停产限产名单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逐一落实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检查中未落实应急措施的企业,责令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到位。截至目前,玉泉区、土左旗、托县、和林、清水河、武川、经济技术开发区82家企业停产限产、8家燃煤锅炉房要求停止煤炭及炉渣运输。

按照市委宣传部加强重污染天气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及时与各媒体强化联络,通过“一网双微”大力宣传重污染天气防控知识,倡导市民绿色出行、不燃放烟花爆竹,共享绿色生活。另外,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还与市气象局启动了会商机制,就气象条件、污染程度、应急建议等及时会商、研判,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