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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12月17日20时,呼和浩特市受不利大气扩散条件影响,开始出现了重度污染天气,6小时后转为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出现后,呼和浩特市启动了重污染蓝色预警,并成立了市四区空气质量应急领导小组,多措施应对雾霾。

据了解,12月17日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部分城市持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状况。17日到1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5个城市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

据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韩见弘介绍:“根据17日空气质量的实测情况,以及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的会商,17日全市属于轻度污染,但从当日20时到18日凌晨4时,期间出现了连续6小时的重度污染。预测到 20日,将保持在中度污染,个别时段仍然会加重。随着21日冷空气的到来,全天的污染情况可能会解除。”

据介绍,按照要求,持续4小时重度污染就要启动应急预案,18日零点,呼和浩特市启动了重污染蓝色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呼和浩特市成立了市四区空气质量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实际情况多措施开展整治。对属地子站周围5到10公里范围内的面源污染进行强制性的拉网式摸排、整治,对子站周边范围进行洒水降尘。由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给各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软件,根据软件随时监测查看8个子站的空气质量动态情况,进行精准性的整治。此外,严查属地企业超标排放、严查供热企业超标排放及煤场的面源污染,严查施工工地、料场及垃圾焚烧。在检查中,对不按规范苫盖料场等造成面源污染的将进行严厉处罚,在空气预警期间因主观不作为造成严重污染等后果的全市通报直至问责。(记者 张丽娜)

[责任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