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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马峰等同志辞去委员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 马峰等同志辞去委员的决定

(2020年1月10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同意马峰等15名同志辞去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按汉字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马峰  尤国钧  乌兰嘎璐  田丰  苏权  李镇西  杨东慧  余利民  邹德华 

汪崇鲜  陈晓峰  郑黎俊  赵桂德  阎峰  韩军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