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高院首聘20名特约监督员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召开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工作座谈会,聘任20人为首届特约监督员,聘期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首届特约监督员由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及基层群众中聘请,对该院审判、执行、廉政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支持特约监督员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同步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今后的特约监督员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座谈会上,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通报了2019年全区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了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