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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退运14批次不合格进口化妆品

近日,满洲里海关依法对14批次以跨境电商贸易形式进口的不合格化妆品实施退运处理,货重为0.273吨。不合格原因为未按照要求提供批件或备案证明。不合格品种主要为洗面奶、护发素、洗发露等。

为保证消费者在市场上能够买到安全放心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满洲里海关对没有获得准入的国家(地区)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口,对应获得注册而未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口,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未获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的化妆品(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化妆品)一律不准进口。对被列入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严格审单,要求进口商按照通告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材料。今年以来,满洲里海关共计退运或销毁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28批次,货重106.9吨。(记者  阿妮尔)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