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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据满洲里海关消息,《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70号)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据满洲里十八里海关查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产品。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减少了进口预包装食品通关手续,便利了相关进口企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简单来说,此次政策调整就是进口预包装食品由原来的海关备案制转变为海关抽检制,将标签审核的主体责任回归到进口企业。

取消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意味着一种全新的监管模式实施,是海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的又一项改革红利,此举将大大简化预包装食品进口手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据满洲里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取消备案不是取消监管。新规实施后,强调了进口企业是标签审核的第一责任主体,即进口商要对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的合法合规性自行负责,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海关将按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抽检。如果海关抽检发现不合法,后续监管将会从严,对进口企业的信用等级、通关时效都会有影响。因此,从长远看,新规的实施更有利于提升进口食品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良好、规范的进口食品市场秩序的形成。

近年来,满洲里海关监管进口预包装食品增幅较大。据满洲里海关统计,今年以来,累计进口预包装食品811批次,重量达6.61万吨,货值5.1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2.7%和31.1%,进口品类包括蜂蜜、糖果、冰激凌、啤酒、糕点饼干、面粉等。

日前,满洲里海关已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食品进口企业开展培训和政策宣讲,保障进口商享受政策红利。(通讯员 朱雅娟)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