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创新监管模式 确保还路于民

交通之于城市,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城区交通秩序是城市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事关民生幸福指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全面展开,道路开挖、设置围挡等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居民出行不便。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为进一步缓解道路通行压力,保障市民安全、便捷出行,打造宜居宜业首府,呼和浩特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了对占用和挖掘道路的管理,以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品质。同时,我市还创新监管模式,以极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整治,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回应群众所期所盼,进一步提升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的获得感、满意度。

为此,呼和浩特市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占用、挖掘和破坏城市道路管理规定》《呼和浩特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对于可破可不破的坚决不破,必须破的小切口破,夜间施工早上恢复。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挖掘的各项工作要求,对规划红线24米以上的市政道路占用和挖掘施工,由各管线施工单位提前报送下一年度破路施工计划,凡计划外申请破路施工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同时,按照“民生优先、急事先办,联合审查、分段审批”的原则,呼和浩特市严格审批流程,建立了分层级审批制度。对破路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这些措施有效保证了破路审批的严肃性。据统计,今年1月至今,呼和浩特市共审批破路项目37项、326处,破路500平方米以上的11项、211处。截至目前,已完成31项、139处,未完成5项、186处,1项(1处)未施工。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还加大了规范整治力度,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好还路于民的主体责任,破路施工前必须公示交通疏解和围挡设置方案,施工工地要设置公示栏,将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面积、完工期限、文明施工承诺以及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八横八纵”等重点路段必须采取夜间错峰施工,确保早高峰前及时恢复路面。同时,通过建立市政工程专家库,对破路施工项目的围挡设置、工期计划等提出优化建议,施工方按专家建议作出承诺,限期完工拆除围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新建、改扩建道路和地下管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反复开挖对城市运行的干扰和资源浪费,把对城市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

此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还加大巡查、执法监督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采取统一调度、分片包干、驻场蹲守、责任到人等方法,不间断地对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实施巡查。对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存在不文明施工、超时限施工及围挡设置不规范且拒不整改的,采取“限批”手段。根据施工单位违规情节轻重及整改情况,分别给予3个月、半年和一年的限批期。将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腾退围挡不及时的施工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予以淘汰。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市政工程管理局建立了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主次干道小面积破路在回填合格的基础上,必须在24小时之内恢复交通。

针对市政道路施工超时限、超面积围挡和全线开挖影响交通问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还开展了专项道路施工围挡整治和分段施工作业大排查。要求施工方在破路施工中进行分段施工作业,采取完成一段、回填一段、铺油硬化一段,之后再进行下一段施工作业的方式进行施工,有效保障了道路畅通。自今年7月至今,共整治问题围挡260处,拆除和压缩围挡88处、约82万平方米,其中地铁一、二号线和三个高架桥项目拆除和压缩围挡54处、约49万平方米,其他围挡拆除和压缩34处、约33万平方米。剩余32处、约33万平方米围挡处于施工在围状态。目前,市政重点项目除新华大街与兴安路交会路口地铁一号线拆除军便梁、巴彦路部分路段在导改管网恢复路面、昭乌达路路段因施工未拆除围挡外,其余路段基本通畅。

随着呼和浩特市对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管理的持续加强,“马路拉链现象”今后将得到进一步缓解,因封闭施工道路无法通行的情况也将大幅减少。 (记者 刘军)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