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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脱贫质量 巩固脱贫成效 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提高脱贫质量  巩固脱贫成效  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么永波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7月15日至16日考察内蒙古时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迫问题,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把脱贫攻坚重心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重点攻克“三保障”面临的难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为我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遵循。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减少14万以上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剩余20个国贫旗县全部摘帽的目标任务,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两不愁三保障”面临难题,突出“精准、可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关键要求,抓重点、补短板、防返贫、强保障,锐意进取、探索创新,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一、提高政治站位讲担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甘肃、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听取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落实,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回报总书记的关心厚爱。

二、聚焦核心指标抓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排查摸底,深入调查研究,第一时间制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形成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全区“两不愁”问题基本解决,“三保障”措施有效落实。义务教育方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在31个国贫旗县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和动态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医疗方面,对176所未达标苏木乡镇卫生院、752所嘎查村卫生室启动达标建设工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贫困重病患者救治率和25种大病患者救治率均分别达到99.7%和99.8%,33.7万名贫困慢病患者享受签约服务。住房安全方面,实施剩余9309名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将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3655户存量贫困户全部列入2019年危房改造范围。饮水安全方面,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因地制宜解决饮水安全未达标贫困人口46727人。

三、紧扣瓶颈制约补短板。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抓手,集中力量补短板。启动实施脱贫攻坚十项“清零达标”行动,即实现脱贫攻坚到户政策未落实或执行有偏差的清零;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扶贫产业项目未覆盖和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政策未覆盖的清零;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贫困户危房清零;贫困嘎查村未通动力用电、贫困户生活用电未达标的清零;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清零;精准扶贫数据质量达标;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卫生院(室)设备、人员、药物等基本医疗服务达标;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控辍保学达标。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对1.8万未落实产业扶持措施的贫困人口全部落实产业扶贫项目。通过农牧业、光伏、旅游、电商等扶贫项目,实现1674个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贫困嘎查村清零递增。采取风光互补等新能源系统(600瓦/户)单户供电方式,推动447户贫困户生活用电达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防返贫。一是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推动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调整充实自治区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推动落实机制,出台了13个关于产业扶贫的政策性文件,形成26条支持产业扶贫项目落地的保障措施。加强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指导贫困旗县和贫困人口超过2000人的旗县编制了《产业扶贫项目规划》,加大农牧业产业资金投入,帮扶每个贫困嘎查村至少发展1项带动能力强的种养主导产业。推行直补到户、资产收益和企业、旅游、电商等带贫减贫模式,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13.95万人次,年人均增收1519元;“菜单式”直补到户覆盖贫困人口69.4万人次,年人均增收2235元;资产收益分红和劳务补助扶持贫困人口37.48万人次,年人均增收1206元;旅游扶贫带动3.3万户8.18万贫困人口增收、2203户4736名贫困人口脱贫;电商扶贫服务贫困人口18.1万人次、带动贫困户就业8239人。二是加大转移就业力度。以技能培训、岗位开发、劳务协作、就业服务为抓手,帮助5598名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生态扶贫为1.67万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年人均补贴1万元。三是完善综合保障措施。对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采取土地流转、资产收益等带动增收,统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低保兜底和扶贫开发资源,提高保障能力。将符合条件的38.8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范围,为符合条件的18.8万未脱贫人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挥光伏扶贫带动作用,31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保障4万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稳定增收3000元以上,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建成投运后可带动11.3万贫困户增收。四是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养老政策,建立低保减退制度,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已脱贫贫困县、贫困嘎查村、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稳定,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五、凝聚各方合力强保障。一是完善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要求,明确自治区领导工作职责分工,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制度,36位省级领导同志“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制度,重点推进联系点脱贫攻坚工作。增设1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厅局主要领导牵头,分行业分领域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向57个贫困旗县分别派驻由1名厅级干部带队的工作总队,常驻贫困旗县督导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加大扶贫投入。2019年中央、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安排100亿元以上(中央24.58亿元、自治区44.87亿元,分别增长5%和7%),已到位93.35亿元。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整合涉农涉牧资金70.7亿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70.2亿元,覆盖贫困户41.6万(次)。成立由财政、扶贫等部门牵头的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指导工作组,不定期深入旗县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指导。三是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京蒙双方主要领导率团互访,相关盟市旗县各层级各领域深入对接622次,签订协议322份。北京市拨付2019年京蒙扶贫协作资金11.56亿元,北京市16个区财政援助31个国贫旗县1.58亿元;商定扶贫协作项目343个;引导北京市24家企业到31个贫困旗县投资兴业,共建产业园区12个,援建扶贫车间49个;北京市选派第五批43名挂职干部全部到岗开展工作,选派259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扶贫协作。我区选派72名挂职干部、465名专业技术人员赴京挂职学习;京蒙帮扶转移415名贫困人口进京就业,累计帮助17894名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四是发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优势。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沟通调度工作机制,自治区确定15个部门单位,负责与中央26个定点扶贫单位联络对接,协调解决项目落地手续办理、政策衔接等问题。今年26个中央单位的主要领导赴贫困旗县调研7人次,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调研120人次,帮助贫困旗县解决困难问题260多项,派驻挂职干部51人,计划投入资金(物资)2.48亿元,实施项目226个,惠及贫困人口8.5万人。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745家企业与1835个嘎查村结对,累计完成投资6亿元,11.21万贫困人口受益。五是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十进村”活动,发挥“草原轻骑兵”宣讲队伍作用,入户宣讲政策覆盖90.8万人次,有效提高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率。加大培训力度,全区举办各级各类培训872期,培训20万人次。采取设置公益岗位、实行奖励积分等方式,培育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主体意识。开展全区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对73个先进集体和7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组织开展巡回宣讲,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全区4名个人、2个集体获得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

六、锐意创新改革求突破。一是创新扶贫资产规范化管理。在全国率先提出“加强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的管理”,自治区将扶贫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兴安盟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全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有力促进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兴安盟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规范、监督到位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以普查登记、建立台账、明晰产权、分级建立管理制度为抓手,形成产业项目管理“三统一”运营模式、扶贫资产“2355”管理模式和“两本台账、六项清单”项目资金监管模式,为全区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模式。二是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自治区将赤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列入全区深化改革重点内容,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平台,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保障,支持在建立高质量稳定脱贫机制、贫困预防机制、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机制、扶贫治理长效机制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和改革试验。自治区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形成协调推进机制,全程指导、全程推动、全程监督。三是建设脱贫攻坚网上3D展厅。全面收集整理脱贫攻坚各类图片、音频、资料,总结提炼脱贫攻坚典型、成效,推动脱贫攻坚网上3D展厅基本建成,真实记录和反映我区农村牧区发生的巨大变化,有效宣传我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显著成就,并使之成为共和国脱贫攻坚档案内蒙古篇。

[责任编辑: 张莉 ]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