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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年内力争实现2.7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整体提升,累计实现减贫19.9万人,503个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实现出列,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797元,3个贫困旗县实现退出摘帽。今年,全市上下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统领脱贫攻坚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兜底保障和内生动力激发三项重点工作,力争年内实现现行标准下2.78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稳定脱贫、123个贫困嘎查村出列、3个国贫旗摘帽任务。

以问题整改促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积极主动找差距、领任务、压责任、补短板,以问题整改实效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各级党组织书记主动挂帅,遍访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对象,查实情、办实事。实施市级领导“一对一”包联贫困旗县和“一对三”包联苏木乡镇制度,36名厅级干部带头蹲点扶贫,逐项逐条梳理问题,带着“清单”解决困难。聚焦我市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队能力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风险防范等7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七大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到脱贫攻坚一线现场办公,逐一攻坚。强化工作统筹,细化任务举措,组织实施“十项清零达标”行动,目前已完成7项达标任务,10月底前全部实现清零达标。8月上旬,组织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考评,8月26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推进会议,通报考评结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压实旗镇村整改主体责任。截至目前,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及我市查摆的4个方面、10大类、31个具体问题采取的11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7条;针对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及我市查摆的8个方面、25项、43个具体问题采取的16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8条,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以政策落实助力脱贫攻坚见功见效。产业脱贫方面。以“建设精准脱贫产业链带动创新区”为抓手,全面实施“主导产业拉动、扶贫项目推动、扶贫协作拉动、金融资本撬动、龙头企业联动、基层组织带动”的层次多元、特色鲜明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大力发展肉牛、肉羊、高效节水农业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红干椒、蒙中药材、肉驴等特色种养业,在有条件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扶贫车间。与300余家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建立紧密农企利益联结关系,鼓励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利用土地、金融扶贫贷款、牲畜等资源资产入股参与产业发展,定期获得收益,做到有劳动能力者有产业、无劳动能力者享分红,90%以上贫困人口进入产业链、经营在产业链、增收在产业链。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全市产业扶贫会、农企利益联结现场会及全区产业扶贫现场会,切实加大了产业扶贫推进力度。

教育脱贫方面。全面兑现不让一名贫困家庭学生因贫辍学承诺,扎实开展“全面改薄”“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降低到0.16%。对现有辍学学生信息库中的292名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组建专业送教团队为其中108名特殊学生送教上门,确保无因贫辍学现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市7.48万名农村牧区学生吃上了营养餐。落实自治区、市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政策1.83万人,发放补助资金6549.74万元。启动实施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四个一批”行动,通过企业吸纳、自主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岗位,实现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428人。

健康扶贫方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政策,在全市300余家医疗定点机构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平均自付比例降至10%以内。规范贫困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签约贫困慢病患者4.74万人、签约率98.7%。为1.27万名贫困慢病患者提供“送医配药”服务。完成18家贫困苏木乡镇卫生院和114家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达标工作。

社会兜底方面。聚焦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贫困残疾人等特困人群,推动扶贫低保两线合一,累计将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扶持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将17户21名特困人员纳入到集中供养范围,确保建档立卡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完成2017—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解决了1771户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问题。实施“四类人群”危房改造757户,7月末已全部竣工。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房屋安全进行重新鉴定,新增危房存量252户,现已全部改造完毕。

安全饮水方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核实排查工作,对照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全面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对冬季管道冻裂、出现季节性供水困难,干旱季节自备水短时间供水困难的,进行排查、改造修复和重新打井。年底前完成奈曼旗、科左中旗、扎鲁特旗三个旗县饮用水氟含量超标改造提升工作。

资金保障方面。年初以来,通辽市到位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3.8亿元,其中,中央扶贫发展资金2.87亿元、自治区本级6.04亿元、市本级1.46亿元(含市本级整合结转结余资金3458万元)、旗县投入1.48亿元、京蒙扶贫协作北京地区帮扶资金1.31亿元,其他资金0.63亿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6999户、23731.065万元。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