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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和浩特市要实施六项住宅发展计划

10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住宅发展计划(2020年)》,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快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本计划适用于呼和浩特市城区范围,包括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如意工业开发区、金川工业开发区。该计划共提出了六项住宅发展计划:一要平稳有序供应住宅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到2020年底前,供应商住用地8000亩,其中住宅用地6000亩;新开工住宅面积500万平方米。二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制度,住宅开发项目用地挂牌出让须明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比例为总建筑面积的3%,到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5万平方米,出售公租房2000套、9万平方米。三要稳步实施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底前,实施棚户区改造2000户,其中,回迁安置比例70%,建设回迁房1400套、13.3万平方米;货币安置比例30%,货币补偿600户。四要试点建设人才住房。加快实施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开工建设大学生住宅17.9万平方米、1790套,大学生公寓7.6万平方米、1500套。五要大力提升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有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到2020年底前,改造老旧小区51个,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居民满意率75%。六要大力推广住宅建设新技术,大力推广住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5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住宅项目要按智慧小区建设标准建设。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不断提升绿色建筑比例。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