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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33户特殊困难家庭获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分配权

评审现场

评审现场。

10月11日,记者从2016年集宁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分配家庭评审现场了解到,集宁区33户特殊困难家庭喜获公共租赁住房。

本次评审由集宁区人大、政协、民政、残联、纪检委行风监督办组成评审小组,对10月10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公租房特殊保障条件的33户特殊家庭进行了现场认定,最终确认33户特殊困难优先分配家庭。

据了解,经评审通过的优先分配家庭,将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公租房小区内优先提供楼层房源,按100%比例进行摇号分配。

参加此次评审的特殊困难家庭不参加摇号,直接分配租赁住房,确定住房所在位置和单元。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