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以“三项保障” 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

“你们是真心为老百姓办实事,帮我们解决了一直困扰的难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上访的村民对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信访工作人员说道。日前,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待了一件群体性上访,某村村民数十人联名上访反映村里的一家工厂企业排污超标,生产的沥青产生浓烟和异味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日常生活。在接到举报之后,信访室第一时间联系了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在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的带领下,前往实地进行调查,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详细了解。通过与企业老板进行约谈,就相关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群众反映排放物是否危害身体的问题,找到第三方鉴定公司对污染物进行检测,并及时电话告知反映群众,有效解决了群访问题。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严把信访举报“入口关”,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源”入手,围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有效遏制信访增量,确保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

拓宽六条渠道,保障规范受理。不断深化“信、访、网、电、微、远”等信访渠道的建设,认真落实上访变下访,领导接访等一系列措施,准确对接群众需求,明确基层信访件登录和阅批时限,快速落实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就群众关心的低保、土地、环保、拆迁等事项进行快捷投诉,对“小问题”“小错误”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着力把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对贪污克扣挪用扶贫、民生资金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处理时效和群众满意度。

把好四个关口,保障处理得当。突出“早快严”,既快速反应、急事急办,又确保调查清楚、处理到位,重点把好接访关、告知关、疏导关、反馈关四个关口,把“解决事情”作为核心要素,把握住化解矛盾的最有效时期,一次性把诉求听清、一次性把握住关键点、一次性把政策法规讲解到位,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降低信访处理“成本”。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办理,坚决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对合理诉求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对情绪激进的耐心劝导,落实好教育稳控措施;对问题反映不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消除影响;对蓄意诬告、陷害报复他人的,决不姑息手软,为有能力敢担当者撑腰;对于正在办理或复杂疑难问题,作好定期回访与反馈,防止越访重访等问题。

落实两项制度,保障办信质效。强化问题导向和“成绩单”意识,用实机制保障,坚持领导定期接访,落实班子成员包片、包案制度,搭建群众利益诉求“直通车”,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并带信下访,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找准原因、对症下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跟踪督办制度,压实压紧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对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信访举报件每月进行督办,逐件收集汇总处置情况,督促基层严格处置信访举报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文/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宣传部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