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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互联网账号加载“责任”与“权利”

6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明确用户账号不得有假冒新闻媒体名称等8种情形,还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信息内容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等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等。《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用户账号是用户网络身份的标识。当下,各个互联网网站平台上的用户账号数量数以十亿计。海量用户账号是网络繁荣度的标志,也给网络生态治理提出了高要求。

揆诸现实,不论是大量僵尸粉、营销号和水军喷子横行网络,还是前两年媒体曝出的“‘假靳东’坑骗六旬老太”,都将许多黑产抛在了公众面前。这些黑产,有的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有的涉及虚假营销炒作,共同点是都牵涉到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由此可见,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既关乎网民权益的保护保障,也关乎网络乱象的清理整治。对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作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可谓应时而生,十分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跟2015年3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相比,此次的规定不光涉及用户账号注册,还涉及使用、管理、注销等各环节,几乎是对互联网用户账号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最终则是着眼于给互联网用户账号加载“责任”与“权利”。这样一来,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平台的失责在法律法规上得到进一步明晰;对于部分账号躲在马甲之下随意引战、网暴和造谣等乱象,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台也有义务对其予以清理。

本质上,健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方面的法规,是指向营造清朗网络生态的探索,也重申了正确合理安全用网的理念:每个网民都有其网络权利,这些权利应得到足够的保障;每个网民也都有其网络义务,它需要人们恪守边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作出应有贡献。(佘宗明)

[责任编辑:韩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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