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聚焦旗县 > 正文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开始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涉诉信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多举措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一是及时落实部署。前旗法院将强化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统一到落实部署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上来。及时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主题、下发宣传通知、印发宣传材料,紧紧围绕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部署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5月7日上午,组织干警积极配合旗信访局及其他单位在林海公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内容。

二是突出学习重点。按照上级法院、旗委旗政府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前旗法院在院机关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活动。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学习,主要领导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各支部紧跟学,干警自主学,不断深化学习成效,力争将主旨精神入脑入心,确保及时转化为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力量。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官网、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途径,加大推介宣传信息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氛围。一方面引导干警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做好各诉讼环节的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引导群众正确表达诉求,充分利用好信访工作制度的改革成果,做到依法、依规、有序反映涉诉信访问题。

下一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将计划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宣讲、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答涉诉信访问题。同时将结合正在开展的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做好践行工作。要结合涉诉信访工作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完善、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推进涉诉信访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王康)

[责任编辑:王新国]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