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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某、崔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4月26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首例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岳某、崔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岳某担任某商务局局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期间,伙同被告人崔某某,利用岳某的职务便利,编造虚假资料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岳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申报项目专项资金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岳某的刑事责任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崔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岳某、崔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法官寄语: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初心,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尚红霞)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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