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播报 > 正文

贪1.23亿!中核集团208大队原队长刘正林被判无期

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9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判决中国核工业集团二〇八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正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将二〇八大队公款共计1.23亿余元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被告人刘正林在担任二〇八大队大队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4.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100万元借给其他单位用于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同时,被告人刘正林作为二〇八大队大队长,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由个人决定私分给单位职工,共计36.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正林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集

[责任编辑:宝华]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