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聚焦旗县 > 正文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套餐式”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探索,转变司法理念,打造“套餐式”服务,为我旗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普法前移。针对企业法治需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送法进企业”,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通过讲述典型案例的方式,为企业职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企业和职工联系紧密的法条,帮助企业职工学懂弄通法条含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通过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听取企业和职工的困惑,针对具体的法律问题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切实解决企业“看得见”的问题,防范“看不见”的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二、精准快办。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涉企案件,如企业涉案人员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依法从宽处理,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从速办理涉企案件,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三、护商化难。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我院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于企业涉案人员主动配合调查、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且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一般不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对于不需要羁押的,及时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我院刑执部门办理的李某某等4人非国家人员受贿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发现该4名犯罪嫌疑人系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该四人被刑拘后,企业停止经营,上百名员工在家待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刑执部门办案人员经调查,4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认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不大,并调查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表现,在听取了办案机关意见后,检察人员及时变更了强制措施,极大程度降低了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保障了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第一检察部  王晓燕)

[责任编辑:周婷]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