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各公证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针对部分国内公证事项全面开展出具电子公证书的相关工作,加快电子公证书的出具以及在公证行业内部协查和用证部门间的应用工作。
为保障出具电子公证书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国公证协会相关工作部署,自治区公证协会自2022年1月起,一方面以全区6家入选全国电子公证书试点单位的合作制公证机构为先行,针对电子公证书的出具及在线核验工作在实践中进行有益的探索;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全区各公证机构开展公证业务办证系统的升级以及公证管理系统接口的升级工作,为全面出具电子公证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据统计,自治区自试点开展出具电子公证书工作以来,全区各公证机构共出具电子公证书共20432份。电子公证书可实现 “一键送达”当事人,有效避免了人民群众办理公证“多次跑、往返跑”问题,降低了办事成本。
下一步,自治区公证协会将不断扩大电子公证书所适用的公证事项范围,让电子公证书真正成为群众的“掌上公证书”,将公证便民利企工作落到实处,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