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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学借30万不还 一纸“公证书”催回欠款

“我平生第一次和公证处打交道,没想到真能帮我把欠款要回来,谢谢你们。”14日,市民王先生特意感谢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原来,他因借钱给同学很长时间要不回来十分烦恼,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终于要回了欠款。记者了解到,对于民间借贷而言,公证是目前百姓维权索要欠款比较有效、也是常见的安全保障方式。

2015年8月的一天,王先生的老同学钱某找到他,表示资金出现了缺口想借钱“挪对挪对”。王先生表示刚买了新房还等着装修,但在钱某的恳求下,他答应借给钱某30万,但只能借半年。半年过去了,急等用钱的王先生找到钱某,对方表示钱肯定还,只是资金有点困难,得再宽限他几个月。可当王先生再次联系钱某时,对方电话却无法接通,店里也不见人,王先生这下着急了,接连几天,每晚蹲守在钱某家门口,终于有一天堵到了钱某。而钱某答应还钱却又以种种理由推托。

王先生郁闷地在小区里转悠时,正巧碰上天泽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社区进行法律宣传,王先生将自己的情况跟公证人讲了一遍。公证人建议,如果钱某同意,双方可到公证处办理还款协议公证,并对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这样如果他仍不还钱,王先生可持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到法院申请执行,既避免了两人闹上法庭的尴尬,又节省了打官司的时间和精力。

王先生联系上了钱某,他仍以资金紧张为由推托,王先生表示可以再给对方3个月的宽限期,但二人得办理还款协议公证。钱某见此情形,同意办理还款协议公证,并自愿承诺在到期不还钱的情况下,同意接受强制执行。3个月后,王先生再次联系钱某时,对方仍然表示没钱还,想再拖一个月。

王先生随后持借款协议公证书来到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人来到钱某的家中向钱某核实还款事实,钱某百般解释,表示不是不还钱,只是暂时资金紧张。公证人严肃地告诉了钱某不还钱的法律后果,并表示若不还款将出具执行证书。看到没有缓和余地,钱某第二天还了款。

公证人表示,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忽视了公证这一环,认为借条、借据也有,没必要公证,怕伤害了朋友感情。殊不知公证处不仅会对借贷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双方签约行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证明,还可对双方签署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既能省去诉讼环节,避免人力、物力的损耗,又能快速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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