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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贯彻监督理念守护公平正义

近年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突出检察办案在全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把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贯彻到检察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竭力把案件办成精品、办成典型,力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迅速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造危险驾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检工作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年均办理案件1200多件,居自治区前列,努力让群众在检察办案效率公正中有更多获得感。把刑事诉讼监督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建立诉讼监督事项流程化对照审查模式,点对点接入公安、法院、司法局业务系统。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活动。

二是做好做实检察监督。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并纳入“依法治区”综合考评指标,检察监督刚性再增强。聚焦精准监督、智慧借助、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面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参与河湖清四乱、房地产领域乱象和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在地方主流融媒体平台推出“公益监督拍”专栏,检察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展。

三是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以办理“精品案件、典型案件”为目标,构建以司法责任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主要业务工作协调组模式,配备行政主任确保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一体推进。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科学设定轮案规则,科学配置权限,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办案瑕疵主动预警,司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筑牢“案件受理和流程监控、案件质量管理、业务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以及人民监督员”四个监督体系,形成案管监督的合围,助推办案质量不断提升。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司法办案理念,增强整体质量意识,完善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提升办案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防控疫情期间办理的乔某某涉嫌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被自治区检察院纳入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四是切实强化两项监督。提前介入实质化,设立自治区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工作室。将“案-件比”作为确保办案质量的关键所在,严格案件把关,不断规范流程,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李剑飞)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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