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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921件

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期间,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21件,立案15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7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5件。诉前程序1526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75件,发布公告51件。提起诉讼3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件,民事公益诉讼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

在专项行动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着力引导各地明确工作方向、攻坚思路,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饮用水、保健食品药品以及速冻食品行业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发力,促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明显提升。(记者  白丹)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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