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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检察官名义向宪法宣誓!

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了宪法宣誓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鹏举领誓并讲话。

上午8时30分,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奏唱国歌后,吕鹏举检察长带领检察人员庄严宣誓。

向宪法宣誓后,吕鹏举检察长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做到:一要坚守誓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铭记宣誓的庄严神圣时刻,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要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三要坚持理念引领,牢记本院总结提炼的“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公平公正公信”等“13个工作理念”,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开展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红山、法治红山、幸福红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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