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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布小林监誓并讲话

12月4日,自治区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在自治区党政办公区会议中心举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监誓并讲话。

12月4日,自治区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在自治区党政办公区会议中心举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监誓并讲话。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韩卿立 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仪式制度办法》规定,由自治区政府任命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副厅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12月4日,自治区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韩卿立 摄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庄严,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午2时50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布小林希望大家永远铭记在这一庄严而神圣的时刻所作的承诺,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布小林强调,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模范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自治区领导张韶春、艾丽华、李秉荣、郑宏范、黄志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见证宣誓。(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戴宏)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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