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明养犬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 摄影/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新修改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为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9月16日,由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内蒙古文明网主办的“做文明有礼的首府人——依法文明养犬创建文明城市”大型宣传活动在团结小区长城公园举办。
活动现场为市四区文明养犬志愿服务队授旗,为文明养犬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宣读了文明养犬倡议书。
此次宣传活动以长城公园为主会场,市四区的十个社区也同步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范围全面宣传《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活动现场不仅为市民免费发放《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手册,免费办理养犬证,开展惠民演出,同时还为群众现场宣讲《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主要内容,通过有奖问答、发放带有宣传标语的手提布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普及养犬管理法规内容,倡导市民增强文明养犬意识,践行文明养犬行为,自觉遵守养犬法规,营造相互影响、互相监督,人人参与文明养犬、共同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