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将马仲奎、曹熙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反面教材,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警示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发力,通过创新开展“三项自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严防“灯下黑”。
全面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以年初以来办结案件和往年重点案件为突破点,采取自查与抽查、立评与立改相结合的方式,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账式”检查,共排查出“处分决定宣布不到位”“处分材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自纠。以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规范为主攻点,由审理室骨干力量组成质量评查组,全面开展审结案件质量“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通过阅卷评查、集体评议,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管理、对账式销号、挂图式作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扎实开展办案流程自检。以坚持政治标准、增强规范意识为着力点,对线索处置、办案流程和办案安全进行全方位体检会诊、逐环节查缺补漏,共排查出“程序意识不强”“个别手续后补”等问题,逐项汇总梳理后,及时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明确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各环节工作程序,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提档升级。
(来源:五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