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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楼抛下一块红砖头 获刑一年零十个月

从10楼抛下的一块红砖,导致被害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终身治疗,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对王某过失致人重伤案作出裁定,维持原判。王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本案系最高法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后,鄂尔多斯市首起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决确认的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2018年4月22日,王某在屋内打扫卫生时,打算穿过空调平台去看看隔壁的装修。在进入空调平台时被一块红砖挡了路,王某准备把砖扔到对面,没想到砖砸在空调平台外侧矮墙上,又掉落到楼下,将装修工人白某砸伤。经鉴定,白某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办案检察官表示,王某在拿起砖头想要扔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一人重伤,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从结果上看,被告人因过失抛出去的砖块造成了一名被害人重伤的结果,但被告人拒不认罪、拒不赔偿,这也是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重要原因。

王某拒不赔偿,作为家中顶梁柱的白某家却陷入困境,甚至无钱治病。为了不让被害者独自忍受“飞来横祸”的痛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给予被害人6万元救助金。同时,因白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终身治疗不能自理,检察机关还给白某的孩子申请了4.8万元的救助金,解了白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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