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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卖口罩诈骗 凌某某获刑4年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艾文涛)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曾对黑龙江籍男子凌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卖口罩信息,诈骗他人钱款,最终被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警方抓获的事情进行了报道。

3月19日,记者了解到,日前,集宁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审理了这起疫情期间集宁区首例医用口罩诈骗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现“无接触式”开庭审理,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凌某某在看守所通过视频接受审判,辩护人在律师事务所内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法院审理查明,2月7日,被告人凌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大量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信息,受害人李某以每只2.5元的价格从凌某某处累计订购500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通过微信转账3万元、支付宝转账9.5万元,共计支付被告人凌某某12.5万元,被告人凌某某收到钱款后将电话关机,把受害人李某的微信拉黑。之后,被告人凌某某用诈骗所得48500元购买了一辆轿车,剩余钱款绝大部分用于赌博挥霍。86小时后,集宁区警方将其抓获。被告人凌某某被抓获后,其亲属将赃款全部退赔。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被告人凌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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