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头市纪委监委对包头市固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高祥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祥云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借操办丧事之机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单位报销;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之便,虚设名目侵吞公款;以牟利为目的进行转贷,破坏国家金融秩序。
高祥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和高利转贷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包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祥云开除党籍处分;由包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