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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9:00起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大厅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及市委、政府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和企业正常办理各项业务,经请示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0日9∶00起,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大厅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二、到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和企业,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登记信息,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按规定的入口进入。请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即办即走。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请暂不要进入大厅,配合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

三、为最大限度避免人群聚集,我们提倡和鼓励通过“网上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理各类事项,您可登录“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

(http://zwfw.ordos.gov.cn/)或关注“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ordoszwfw)等平台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0477-8582500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

2020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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