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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法院“指尖”办案解决纠纷获赞

“手机微信也能调解办案,省时又省力,咱们法院真是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啊!”11月25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2018年3月,赵某从王某处购买了两辆三轮车,价值11300元,当时赵某因为资金短缺,仅支付购车款3800元,尚欠7500元,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逾期后,王某多次催要,赵某总是推拖不付,故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赵某支付欠款。

磴口县人民法院隆盛合法庭受理此案后,由于正值农忙季节,被告赵某又正好从事农作物收割工作,居无定所。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到被告赵某,但被告赵某不配合法院工作,应诉材料一直无法送达被告,在承办法官的一次次电话沟通和释法明理下,赵某明白了拒收诉讼材料将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终于同意配合工作。承办法官及时添加了被告赵某的微信,在确认赵某身份后,将诉讼材料以拍照、视频的形式微信送达至被告赵某,并收到了赵某的回复确认。2019年11月4日,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调解,原、被告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赵某在2019年11月底之前将所欠原告王某的购车款和利息一次性支付清。书记员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再次拍照微信送达给被告进行了确认,原告当场签字同意,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据了解,磴口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将信息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微信调解、跨域立案、执行指挥平台、执行款二维码等举措的实施使人力物力成本降低了,法院工作效率提高了,当事人也减少了舟车劳顿的辛苦,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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