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给朋友作担保 赵某被诉偿还4.95万债务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白忠义)  7月24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王某诉被告赵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赵某向原告王某偿还借款人申某的借款4.95万元。

被告赵某系借款人申某的朋友,2019年4月,申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4.9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赵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申某外出无法查找,于是王某将保证人赵某作为被告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认为,本案中被告赵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申某外出无法查找的情况下,原告王某选择仅起诉被告赵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被告赵某应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按时履行义务;同时,被告赵某履行义务后有权向借款人申某追偿。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