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正文

网红女教师被杀案二审:择期宣判 被告人一审获死刑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浙江慈溪“网红”女教师被杀案5日二审开庭,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被告人吴益栋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图片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019年11月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慈溪市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一审认定,2017年年初,被告人吴益栋与被害人陈某(女,殁年22岁)结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后两人关系不睦而分手。吴益栋为求复合多次纠缠陈某,在遭陈某拒绝后怀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时许,吴益栋在慈溪市新浦镇某艺术培训中心门口附近守候陈某下班时,看见陈某乘上他人驾驶的轿车,随即驾车尾随。当双方车辆行驶至慈溪市浒山街道新都汇附近,陈某发现吴益栋驾车尾随,即下车跑入新都汇商业区。吴益栋下车后,佩戴口罩、携带尖刀追上陈某,并强行将陈某推入一临街门店内。在该店内,吴益栋不顾陈某反抗,持尖刀连续捅刺陈某腹部、颈部等部位,致使陈某头臂干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案发后,吴益栋向慈溪市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益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益栋不服,认为本案系因恋爱矛盾引发,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过重,为此提起上诉,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图片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被告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参与了法庭调查和辩论,各方就被告人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应当适用死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吴益栋进行了最后陈述,承认有罪,请求从宽处罚。被告人、被害人亲属及相关人员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宝华]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