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呼和浩特新闻 > 正文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健康发展 呼和浩特要为7类老人发放助餐补贴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刘晓君)  10月2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高水平、持续健康发展,呼和浩特市日前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呼和浩特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城乡特困人员、重度失能失智、中度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低保及低保边缘、百岁等老年人将给予助餐补贴,每天补助两餐,早餐补助2元、午餐补助4元,11月下旬开始执行。

《措施》明确,社会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标准执行。收住呼和浩特市户籍中度、重度失能失智老人,再分别给予200元/人/月、300元/人/月的护理补贴;对呼和浩特市户籍中度、重度失能失智老人上门开展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服务的,享受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综合运营补贴,基准运营补贴分别按150元/人/月、2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分别享受基准补贴的0.9倍、1倍、1.1倍、1.2倍。

为了推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形成良性发展,《措施》还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社会组织每年对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对被评估服务质量达到4A级以上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根据服务质量和数量给予3~10万元的奖励;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举办的医疗机构和内设医务室,符合医保相关规定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可根据保障对象实际需求,为参保人提供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责任编辑:何娟]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