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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挖断7根电缆”不能止于道歉

据7月9日澎湃新闻报道,因为“3天内挖断7根电缆”,深圳供电局把深圳地铁怼了——7月5日、7日,该供电局连发多条微博追问,“大家的命都是空调给的,您别大热天挖我电缆哇”“对此问题再不重视不整改,明天你家我家附近电缆都可能再被挖断”“3天两起挖断7根,地铁野蛮施工是要让电缆经脉全断吗?”……

3天内挖断7根电缆,深圳地铁施工者为了赶工程进度把电力设施保护抛到脑后了?

以前发生类似事件一般都是私下协调解决,这次公开怒怼说明深圳供电局很生气,而生气的原因不仅是挖断电缆的频率太高,而且是因为“明知故犯”——据报道,供电部门每天有专门人员到场巡视进行提醒,施工现场也有明显电缆指示标志,但施工方依然如故。

虽然深圳地铁通过微博致歉,并称将对全市地铁施工涉及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排查核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但这就可以了事吗?

首先,“3天内挖断7根电缆”给用电户造成了损失。受此影响,“附近小区停电了,周边楼下的商铺只好早早结束营业”。野蛮施工造成停电是非正常停电,因此造成的损失,一句道歉就可以了吗?该不该有相应的赔偿?

其次,挖断电缆是一种违规行为。无论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还是《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都明确禁止挖断电缆,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罚款、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相关责任方是否面临这样的处罚?

再有,这样的行为相当危险。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即施工现场电缆指示标志显示“高压危险”,也就是说施工方挖断的电缆很可能是高压线,这既有可能造成现场施工人员触电受伤甚至死亡,还可能引发其他事故。比如,之前个别地方挖断万伏高压电缆后引发了爆炸起火。

“3天内挖断7根电缆”没有造成人员生命等损失,只能说是幸运,但不是每次都能这么幸运。对这样的事件,只有严肃依法追责才能真正引起重视。据悉,仅今年上半年深圳就发生野蛮施工导致输电电缆受损近百起,其中地铁施工11起。

抛开个案,如何在日常监管中预防挖断电缆,值得有关方面反思。比如,专家建议的由相关部门统筹“只挖一次”,就值得倾听,因为这能避免频繁开挖路面,进而减少挖断电缆的概率。再如,有施工责任人因为野蛮施工挖断电缆或自来水管被行拘的案例,也有参考意义。总之,有些问题不能靠道歉解决。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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