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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权益小贴士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在此特别奉上保险权益小贴士:

1.购买长期寿险时会有 “犹豫期”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一般是签收保险单后10天或15天内,若投保人觉得这个险种不适合自己或者想更换其他险种,可以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单,保险公司会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2.保单交费会有“宽限期”

长期寿险交费期十年、二十年不等,一般来说,保单生效日即是每年的交费日期,但若消费者因某些原因忘记及时交费,没关系,只要是在宽限期内补交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这个宽限期就是指保单生效日的次日起六十日或保险期间届满日次日起六十日。

3.保单失效会有复效期

长期寿险如果过了交费宽限期仍然没有交费,保险合同会暂时“中止”。在合同中止后的两年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并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并且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如果两年内没有复效,保单就将 “终止”。

注: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消费者要尽量避免保单失效。

4.保单借款功能可应急

如果购买的保险具有保单借款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短时间内资金周转困难的压力。通常保单可办理的借款金额是按照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只要在约定时间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即可,借款期间,保险责任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赵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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