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u3A947PECdlT9nLBQArwA
提取码:27w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国电电力鄂尔多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草原路和美北区20号楼底商东侧;联系电话:15249512757)
南京囯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办事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C座1109;联系电话:0471-325033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为公民的,可为乌吉尔嘎查等风电场附近村庄的村民;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为风电场附近企业填写。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通过QQ邮箱发送或将公众意见表递交到建设单位
途径:联系人:陈东;QQ邮箱:406599250@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草原路和美北区20号楼底商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国电电力鄂尔多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