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共建设10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涉及11个盟市65个旗县,实施各类项目584个。新增自治区及以上龙头企业52家、达到251家,新增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企业59家、达到265家,带动81.21万户农牧民人均增收17%以上,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105亿元。10个集群全产业链产值已达3877亿元,产业集群已成为内蒙古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支撑、农牧业转型发展的新亮点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
近年来,内蒙古高度重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和主导产业链发展,实行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制定出台支持马铃薯产业6条、奶业33条、种业振兴18条、精深加工9条、设施农业7条和设施畜牧业6条等25个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目前,内蒙古已打造奶业、玉米、肉羊3个千亿级和肉牛、饲草、马铃薯、向日葵等10个百亿级产业,创建了草原肉羊、科尔沁肉牛等10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加强和规范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顺利实施和建设质量,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监测评价制度,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制定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产业集群建设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2021—2025)》,重点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肉羊、肉牛、奶业等15个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优化集群区域布局和目标任务,形成“规划统揽、多规合一”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规划体系。同时,研发了“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调度系统”,相关主体可随时随地将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上传平台,实现重要建设指标统计、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资金支付的实时调度。
为进一步激发各地抓集群建设的积极性,内蒙古设立产业集群专项奖励资金,用于集群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为高质量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