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推动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自治区审计厅贯彻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类型,通过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等“关键少数”,引导管好“绝大多数”,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进入新时代,党中央作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推动审计体制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三个立”总要求提出二十周年。自治区审计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十四五”期间贯彻执行《规定》主要举措

“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责任审计突出政治强审,立足经济监督,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对领导干部的常态化“经济体检”,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联席会议。按照《规定》要求,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均已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由同级党委审计办主任担任召集人,组织召开会议,推动工作。促进横向协作,推动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同向发力,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审计厅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了常态化对口联系机制,联合印发了“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建立干部监督贯通联动机制,组织部门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监督有关工作机制;与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修订《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意见》;与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与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就国有金融企业存在的问题多次组织会商研判,把贯通优势更好转化为工作实效。强化纵向指导,加强对下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构建形成纵向贯通、步调一致的全区一盘棋格局,举办《规定》解读专题培训,着力强化干部专业素养,确保《规定》执行不偏离、不走样。

(二)完善制度规范,细化操作指引。制定出台《自治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分类管理办法》、《提高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配套制度,摸清对象底数,严格质量管控,优化报送流程,抓实结果反馈,推动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印发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点,逐项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明确8方面19项重点工作任务。编写《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体系》,详细列明经济责任审计全流程操作方法,形成各环节文书模板、操作规程、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标准件”。强化业务指导,“十四五”以来共印发33期《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组织编写地方党政和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指引2个,出台公检法、区属高校、交通和水利部门等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引14个,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科学统筹项目,优化组织实施。严格依据《规定》要求,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在审计立项上,制定出台经济责任审计五年工作方案,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列为重点对象。在组织方式上,审计一地时尽量覆盖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以“联动审”、“穿透审”提升对特定行业的审计质效。在审计内容上,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要规划承接推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精准地区画像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画像,梳理责任链条,揭示重大、典型、关键问题,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审计质量。严格执行《规定》明确的审计程序,坚持“求极致出精品就是讲政治”,把质量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生命线”,树牢精品意识,落实分级负责制,强化全流程管理,多措并举提升审计质量。恪守目标要精确、过程要精准、结果要精品“三精”标准,出台审计现场管理、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审计取证规范、工作底稿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系统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出“五条链”工作要求,以画像链解决精不精准的问题,以联动链解决横纵贯通的问题,以过程链解决质量责任落实的问题,以责任链解决审事评人的问题,以成果链解决效果好不好的问题,全面优化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创新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复盘会,按照“理想标准—现实做法—存在问题—优化提质”的逻辑链条逐一复盘并提出解决对策,充分运用复盘结果推广典型经验、制定改进措施、优化审计工作。

二、贯彻落实《规定》取得的新成效

《规定》发布以来,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审计程序更加规范、标准更加统一,审计结论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全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注重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依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经济工作重点,以规划引领、专题研究等方式,研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各级党委审计办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首报直报机制,积极回应党委和政府关切,持续提升审计综合报告水平,审计工作从“揭短人”逐步走向“揭源者”,从审计发现问题走向推进系统治理,透过现象看本质,直至挖出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十四五”期间,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的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批示率达100%,报送的17篇经济责任审计专报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根源推动整改。将党委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和机制运行情况纳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推动党委审计委员会完善机制、履职尽责。

(二)审计监督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审计厅加强立项统筹谋划,持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自治区本级基本实现5年内对所属地区党政主要领导、直属国企和重要部门单位等重点类别审计对象轮审一遍。切实提升任中项目比例,“十四五”期间任中审计项目占比由30.42%提升至71.56%,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立体式监督实现高效覆盖,针对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连续两年通过“大兵团”作战方式,集中力量对6个盟市开展大范围“穿透式”审计,对各地所属纪委监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公检法等部门实现类型上的“扫盲区”。针对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专项审计先摸底、经济责任审计再跟进、分行业分领域的立体监督模式,在实施两轮区属国企专项审计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区属国企现状,完成了对水利、文化系统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针对党政工作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选择水利、交通两个领域开展自治区与盟市两级“联动审”,有效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

(三)服务治理的精准性日趋提高。聚焦经济责任,揭示了政策执行、决策管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效。“十四五”期间,全区各级党委审计办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共被采纳7000多条,经济责任审计服务科学决策的建设性作用更加显著。如在农业领域,揭示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高标准农田重建轻管等关键问题,有效维护粮食安全;在教育领域,推动自治区专题研究教育经费安排,财政、科技、教育等部门建章立制172项;在国企领域,推动国资监管部门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在民生领域,揭示了重点群体应保未保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制度进一步明确计息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治病钱、养命钱”跑冒滴漏问题。

(四)监督贯通的格局逐步深化。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日益紧密,通过计划制定、走访交流、联合反馈审计结果、整改督查、集中整治、追责问责等,推动审计成果运用更加权威高效。如自治区纪委监委多次就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与审计厅对接了解情况,深化问题查处,审计治理成效进一步彰显。联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审计厅多次召开经济责任审计“一对一”反馈会,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国资委等成员单位、主管部门到会提出整改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代表现场表态发言,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传导压力的效果。

(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更加走深走实。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做好自身学习教育工作的同时高质量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切实发挥通过审计看班子、看干部、看政绩观作用。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印发《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易发问题提示清单》,明确划出履职红线,将经济责任审计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解决领导干部在履职中“不懂、不知、不察”的问题。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列明4方面16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的重点审计内容。印发《政绩观问题审计指引》,构建适用于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的政绩观审计监督实操体系,推动对政绩观的审计监督从零散化、经验化向制度化、标准化转变。跟进审计实施情况,动态编发《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引》,逐条明确各类政绩观偏差问题的审计重点、需调取的资料、审计思路、参考案例,将政绩观问题转化为可审、可查、可评的审计事项,为审计人员提供务实指导。

三、“十五五”时期推动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审计厅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在深化研究型审计中强化使命担当,在推动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彰显审计价值,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过程,持续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落实机制,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做到“如臂使指”。

(二)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广度和深度。着眼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权力运行、服务国家治理中的独特制度优势,不断研究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律,靶向聚焦突出审计重点,求真务实提升审计质效,科学统筹创新组织模式,做实全区审计“一盘棋”,深化研究加强数字赋能,有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全覆盖,做到“如影随形”。

(三)不断丰富审计成果运用方式。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高度厚度,既深入分析提炼共性问题,又着力反映突出个性问题精准“画像”,提出更加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和整改要求,做深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优化创新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持续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源头治理,做到“如雷贯耳”。

[责任编辑:朱国义]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