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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公布 内蒙古5个旗县上榜

本网3月24日讯 (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高慧)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的通知》(简称《通知》),命名北京市延庆区等195个县级行政单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其中内蒙古的清水河县、元宝山区、敖汉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5个旗县榜上有名。

清水河县充分发挥交通先行作用和引领支撑作用,在现代农牧业、光伏产业、小杂粮、黑黍子加工等一系列惠民产业区域建成一批农村公路,为产业园区运输提供有力支撑;元宝山区建设“智慧交通”平台,实现了出租车、公交车的24小时实时定位监测,有效加强了煤炭运输主通道的执法管理以及桥梁安全监管,利用自动化检测设备,提升路况评定的准确性,高效处置各类路面病害,确保了管养工作的全面提升;敖汉旗坚持专群结合,建立旗、乡、村分级养护体系,对全旗农村公路实施专业化养护,雇用沿线群众日常清扫保养,推动因需设岗、以岗助农;鄂托克前旗明确了以路长制为轴心的“一制”,围绕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养护规范化、城乡交通一体化、服务社会多元化的“五化”目标,有序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鄂托克旗全面强化农村牧区公路信息化管理,坚持“建管养并重”,积极引进智慧交通监管系统,融入互联网和GIS技术,推行使用“路长制”APP管理平台和远程监控智能物联网限高设备,完善农村公路“掌上管理”和远程操控的智能化功能。

《通知》要求,各省、市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邮政主管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示范县管理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全国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农村公路篇章,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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