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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农牧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牧区“三资”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的部署,落实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3月29日,市农牧局召开全市农村牧区“三资”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军,合作经济科负责人,市经管中心全体班子成员,各旗县区经管中心主任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辛军强调,各旗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牧区“三资”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研判会商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要问题。市级统筹指导,旗县区负责组织实施,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具体落实。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1名分管和具体股室(单位)负责落实相关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并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情况。

市经管中心主任柴玉鑫做具体安排部署,他指出,各旗县区要聚焦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三资”管理不规范、村账镇管执行不到位、村级账务混乱、白条入账等问题,重点对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合同不规范问题、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从4月1日至11月20日,各旗县区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治、线索核查、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 

各旗县区明确表态,要把握时间进度,保证工作质量,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确保农村牧区“三资”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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